本科毕业5年内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我市企业工作,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便可申请保障性住房或租房补贴。记者26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清远通过政府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保障其居住需求,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正在实施住房保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实物配租32户、租赁补贴625户,累计保障实物配租75户、租赁补贴129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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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清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住房,是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的举措。随着城市新青年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也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途径。
记者了解到,清远不属于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没有确定的目标任务,可以“结合本地产业园区、重大企业(含教育科研机构)及重大项目落地需求,配建宿舍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不断加强对公租房的运营维护管理,提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改善保障对象的生活环境,对公租房及居住小区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住房安全条件及改善居住环境,让新市民安居优居。今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快推动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全市今年预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25户。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基本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满足过渡性需求。此外,政府部门将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兜底保障作用,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大专及以上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过渡性保障,实现供应主体、资金来源、筹集方式、保障形式灵活多元化,实现住房保障覆盖面从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公共服务群体、外来务工群体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形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模式。其中,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供应目标为0.69万套(户)。
目前,本科毕业5年内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我市企业工作,如果本人及配偶在清远是没有住房或购房记录,没有享受高精尖缺人才安家费补助或过渡性公寓的,都可以申报新引进企业人才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人只需要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我市缴纳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就可以申请。具体申报要求可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文字: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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